近日,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又完成了两件大事——首次认定并公布了11个“厦门市历史地段”、《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历史地段、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既是厦门城市文脉赓续的记忆注脚,也是构成厦门城市风貌特色的文化样本。自2020年11月成功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厦门持续加大对城市文化基因的系统性梳理和保护,将散落各处的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纳入统一保护框架,致力于让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如今在厦门,不时可遇见颇具风情的历史风貌建筑、历史街巷空间。
此番,厦门通过筑牢制度保障,推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常态化保护,将更好地让这些历史记忆“留得全”“保得住”“用得好”。
保护不是封存,而是让老建筑在现代生活中焕发新生,“活”下去也“火”起来。《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其创新性地提出了“微改造、活化利用”的路径。与城市更新思路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微改造”采用的是小规模、小尺度、慢慢来以及修旧如旧,让老街区老建筑在保留韵味时更整洁,不再是破败的代名词,以“小而美”提升居住和游览体验。同时,老建筑通过活化利用,可以变身为博物馆、文创空间、特色小店、咖啡馆、非遗工坊等,融入现代生活,让市民游客多了有文化、有格调、有故事的好去处。当然,《办法》也强调了所有利用都必须以“保护好”为基础,“微改造”以及找到合适的活化模式,都需要慢慢探索,效果不会立竿见影,不妨多点耐心和支持。“保得住”与“用得好”该如何平衡,是真正实现可持续保护的关键。
如何走好“最后一公里”也是保护的关键。《办法》创新性地建立了“保护责任人制度”,将日常维护义务法定化,并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确保了保护工作既能有专业高度又有执行力度。同时,《办法》还提出了分层分类的保护思路——历史地段需编制保护规划,而历史建筑则需量身定制保护方案。如此,既尊重了不同历史文化遗产的特性,又确保了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当然,《办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过程中,也不能缺失对一些潜在挑战的关注:“合理利用”的边界如何精准把握?如何避免活化利用中的过度商业化?“微改造”的资金保障从何而来?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如何建立?除了责任人的义务,如何更广泛地引导和吸纳公众智慧与监督?
那破解挑战的关键是什么呢?“长期思维”与“记住乡愁”。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总之,此次厦门的两个举措标志着历史文化保护已经从理念跨越到制度化实践层面了。让我们一起期待细则完善、执行有力和各方协力,并转化为保护实效,让城市记忆得以延续,增进市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助力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